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39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64号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供销社:
近接你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荐上海崇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请示》(崇供总委〔2021〕27号),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对上海崇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的调整建议并批复如下:
同意周赛刚同志担任上海崇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卫忠同志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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