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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2019年2月25日至5月10日,贵局对我委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沪崇审报〔2019〕42号)。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意见,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紧盯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结算和清理应收账款。结算了上海崇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业务用房折旧费;收回上海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上棉三十五厂清算工作后续保障经费500万元;对应收款2522.45万元开展清理(崇明客轮公司借款2000万元,经请示区政府,将该笔借款改为了对该公司的投资;竖新镇前卫村2005年借款500万元,因该村无力偿还,继续做好催收工作;团结沙农场借款22.45万元,将请示区政府作为坏账核销)。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部分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托管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力度,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其下属企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其日常公用经费使用合理。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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