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HA00201710098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9-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经纪会员管理细则》(沪联产交〔2014〕003号),为进一步促进本区国有产权交易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本区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经研究决定,建立本区国有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申报对象
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通知要求的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的中介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产权经纪资质;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质量,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在执业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相关的执业资格、业务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
(五)未列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禁入名单”。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书面申请(详见附件);
(二)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执业业绩等(由各申报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审验原件);
(四)中介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审验原件);
(五)相关专业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审验原件);
(六)相关专业执业人员职业后续教育证明复印件(审验原件);
(七)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审验原件);
(八)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五、申报时间
申报机构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向上海市崇明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递交申报资料。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崇明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1018室。
联系人:梅张宇 董大南
联系电话:69616547
附件: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
(以上表格请从崇明国资门户网站gzw.shcm.gov.cn网上办事-资料下载页面下载。经过审核确定的入库名单将通过崇明国资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中介机构及时关注崇明国资门户网站了解本次入库情况)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