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12-22 00:00

  • 索引号:

    SYHA0020171000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12-22

各县属企业:
    为推动县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市国资委出台的《关于本市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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