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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相关背景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是推进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及时腾地清障的前提和保证。随着一批生态、交通、能源等民生项目深入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加上征收对象各方利益诉求交织复杂,亟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征收补偿工作机制,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努力打造规范、高效、廉洁的“阳光征收”政务环境。
二、“1+N”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规范实施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的意见(草案)》旨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政策标准、流程规范及公开监督,打造“阳光征收”环境,保障权益、防范风险,服务生态岛建设。
(二)《上海市崇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面积认定办法(草案)》主要规定了在崇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中涉及安置面积认定的认定时点(第四条)、计户标准(第五条)和安置面积认定(第六条)。
(三)《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市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协同联动保障机制的意见(草案)》主要明确了在崇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各个单位的责任分工和机制流程。
(四)《上海市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大病、帮困补助发放操作规程(草案)》主要规定了在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大病、帮困补助范围(第二条),申请及核查流程(第四条)和补助标准(第五条)。
(五)《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操作口径的若干意见(草案)》主要明确了在崇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企事业、其他和回搬类房屋的补偿,苗木水产类的补偿标准。
三、文件的有效期
《上海市崇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面积认定办法(草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做相应调整。其他文件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