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50008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府土〔2025〕10号
成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为陈家镇 CMSA0004、CMSA0005 单元 70-06号(论坛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二期)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崇明区陈家镇,四至范围:东至层海路,南至 70-07 地块,西至绿化带,北至浦帆路,土地面积 25505.4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以沪规土资综〔2011〕223 号批复土地储备计划,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另查,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2012〕462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并经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沪崇规土许选〔2012〕第 77号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25505.4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
请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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