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50001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建延〔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测绘院:
你(单位)填报的“崇明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20241225166063)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于 2024年1月11日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建〔2024〕1号)核发《关于核发崇明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编号:沪崇建(2024)FA310230202400025)。现你(单位)(第 1 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关于核发崇明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 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崇明陈家镇浅 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 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11 日。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