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崇明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1次)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31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50001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建延〔2024〕1号

  • 成文日期:

    2024-12-25

  • 发布日期:

    2024-12-31

上海市测绘院:

你(单位)填报的“崇明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20241225166063)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于 2024年1月11日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建〔2024〕1号)核发《关于核发崇明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编号:沪崇建(2024)FA310230202400025)。现你(单位)(第 1 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关于核发崇明陈家镇浅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 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崇明陈家镇浅 层地热能科学实验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 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11 日。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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