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2023年“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项目”东门小学江山校区食堂餐厅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24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40012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4〕15号

  • 成文日期:

    2024-05-23

  • 发布日期:

    2024-05-24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4052013287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  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4)DA310230202400384建设工程  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2023年“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项目”东门小学江山校区食堂餐厅改扩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城桥镇湄洲路318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小学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3492.9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新建1751.05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新建1751.05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37。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28.59%。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米。

十一、沿用现有江山路1处机动车出入口和湄洲路1处人行出入口。

十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 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 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