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新建官山路西泵站(崇明工业园区初雨调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6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40011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4〕10号

  • 成文日期:

    2024-04-01

  • 发布日期:

    2024-04-26

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4032712566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4〕36号) 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新建官山路西泵站(崇明工业园区初雨调蓄)工 程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编 号 : 沪 崇 书(2024)BA310230202400438),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官山路西泵站(崇明工业园区初雨调蓄)工程。

2、项目代码:310151MA1HHXWC920241A3101001。

3、项目建设依据:崇明区城桥镇CMC1-0202 单元 03-04 地块官山路西泵站(崇明工业园区初雨调蓄)选址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层次)。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三沙洪,南至官山路, 西至滨洪路,北至规划 03-01地块。

5、规划用地性质: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5725.2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约1600.0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  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市政设施。

2、建筑容积率: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3、建筑密度: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4、绿地率: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5、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上海市 城市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8、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9、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周边道路设置。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10、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 0.3 米以上。

11、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 调。新建建(构)筑物在设计风格、立面色彩及材质等方面应与周  边优秀历史建筑相协调。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 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  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 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  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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