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40011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4032712566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4〕36号) 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新建官山路西泵站(崇明工业园区初雨调蓄)工 程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编 号 : 沪 崇 书(2024)BA310230202400438),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官山路西泵站(崇明工业园区初雨调蓄)工程。
2、项目代码:310151MA1HHXWC920241A3101001。
3、项目建设依据:崇明区城桥镇CMC1-0202 单元 03-04 地块官山路西泵站(崇明工业园区初雨调蓄)选址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层次)。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三沙洪,南至官山路, 西至滨洪路,北至规划 03-01地块。
5、规划用地性质: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5725.2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约1600.0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 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市政设施。
2、建筑容积率: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3、建筑密度: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4、绿地率: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5、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上海市 城市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8、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9、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周边道路设置。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10、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 0.3 米以上。
11、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 调。新建建(构)筑物在设计风格、立面色彩及材质等方面应与周 边优秀历史建筑相协调。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 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 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 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 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