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崇明区陈家镇CMS15-0302、CMS15-0303单元15-06地块项目实施土地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6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400110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土〔2024〕39号

  • 成文日期:

    2024-04-19

  • 发布日期:

    2024-04-26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崇明区陈家镇 CMS15-0302、CMS15-0303单元15-06地块项目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崇明区陈家镇,四至范围:东至鸿雁河,南至环瀛路、贝云路,西至贝云路、繁郁路,北至繁郁路、鸿雁河,土地面积 67334.6 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以沪规土资地〔2018〕178 号批复,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另查,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崇发改〔2019〕454 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并经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沪崇规划资源选预延〔2023〕3 号)决定准予有效期延续(第1次)。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67334.6 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

请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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