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审定上海映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6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40010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4〕11号

  • 成文日期:

    2024-04-03

  • 发布日期:

    2024-04-26

上海映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32812576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 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  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4)DA310230202400247建设工程  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映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映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131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0372.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新建9994.36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新建9780.76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82。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20.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米。

十一、出入口:在崇明秀山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2个。

十二、停车位:65个。

十三、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 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 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 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 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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