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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4年度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4.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熟悉自然资源领域情况,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二、服务范围
1.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3.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协助评估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
4.参与政府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5.参与我局疑难复杂案件的依法处置、法律风险评估、论证、研究和调处、化解工作;
6.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
7.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8.协助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制课题调研等。
三、选聘人数及服务期限
本次拟外聘法律顾问1名,服务期限为1年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
2.报名材料:下载填写《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197号,邮编:202150,信封注明“外聘法律顾问应聘”字样。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m_gtj@126.com。
五、评审考察与聘任
1.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对应聘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考察情况确定聘任人选。
2.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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