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31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2023〕71号
成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日期:
2023-10-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和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沪规划资源乡〔2023〕201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区政府印发的《本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推进工作方案》(沪崇府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由我局牵头研究编制形成了《上海市崇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流程,本《办法》已分别完成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局法制科及律师的审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公平性审核以及草案征集公示30天的工作,现根据区政府法制部门及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要求,需征求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妥否,望给予相关建议。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