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花田喜事蔬果采摘综合示范基地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29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24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3〕12号

  • 成文日期:

    2023-09-12

  • 发布日期:

    2023-09-29

上海花田喜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911291895 号《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 同意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 编号: 沪崇意(2023)BG310230202300138),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花田喜事蔬果采摘综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花漂路 1865 号。

三、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 24584.3 平方米。

四、规划用地性质:设施农业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设施农业。

六、建设规模:以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七、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超过10米。

2、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八、用地预审意见:

1、该项目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备案方式供地,初步确定涉及现状其他农用地 24584.3 平方米。符合供地政策。

2、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资金必须切实可行,做好农转用报审,并按照“占优补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切实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九、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土地权利人 (建设单位) 应当做好地块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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