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23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3〕24号
成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3-09-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宝莲开心农场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90629169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3)DA31023020230086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宝莲开心农场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长兴镇创建村开心农场02-01、02-09、02-10、02-11地块(乡村振兴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 崇明区长兴镇。东至蔬菜示范基地,南至长江大堤,西至石沙村农村道路,北至潘圆公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2476.4平方米,其中02-01地块:2020.1 平方米,02-09地块2848.9平方米,02-10地块2399.1平方米,02-11 地块5208.3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1699.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88.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10.50平方米。其中:
(1) 、02-01地块:总建筑面积3114.3平方米,全为地上建筑面积;
(2) 、02-09地块:总建筑面积4207.95平方米,全为地上建筑面积;
(3) 、02-10地块:总建筑面积3532.50平方米,全为地上建筑面积;
(4) 、02-11地块:总建筑面积10844.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3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10.5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8416.85平方米,其中:
(1)、02-01地块:计容建筑面积3027.2平方米;
(2)、02-09地块:计容建筑面积4207.95平方米;
(3)、02-10地块:计容建筑面积3532.50平方米;
(4)、02-11地块:计容建筑面积7649.2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1)、02-01地块:上限:1.50;
(2)、02-09地块:上限:1.48;
(3)、02-10地块:上限:1.48;
(4)、02-11地块:上限:1.47。
九、绿地率:区域统筹,31.75%。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02-09、02-10、02-11地块:不大于13 米,02-01地块:不大于10米。
十一、在潘圆公路设置1处机动车出入口。
十二、停车位:区域统筹,93辆。
十三、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 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 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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