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2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乡〔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园都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816290510《上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本次崇明区生态稻米、白山羊种养循环农业建设项目 已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此次项目以设施农业项目备案方式供地, 备案号(沪(崇)设农备向化镇〔2023〕年 13 号)与申请主体一致, 用地权属一致、建设内容相符。现同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沪崇乡(2023)GA310230202300055),核定内容及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生态稻米、白山羊种养循环农业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 49675.53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崇明区向化镇。东至现状沟渠,南至晟槟南转河蓝线,西至晟槟西转河蓝线,北至现状沟渠。
4、建设用地规划性质:设施农用地。
5、土地用途:设施农业用地。
6、土地来源:设施农业项目备案。
7、总建筑面积:20634.95 平方米。
8、建筑高度:不大于 6.0 米。
本文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用于土地首次登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内申请开工放样复验,建设项目逾期的应提前三十天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需变更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在有效期截止前三十天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 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 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本市所有办理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施行“多测合一”;
其中,厂房、仓储等产业类项目,以及不涉及产权分割和共有面积分摊的行政办公、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会展等自持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测算合一”。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