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21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建延〔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30814290380)《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于 2023 年 01 月 11 日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建〔2023〕1 号)核发《关于核发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编号:沪崇建(2023)FA310230202300035),现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延续《关于核发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延续至 2025 年 01 月 11 日。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4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