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崇明区长兴镇创建村开心农场02-01、02-09、02-10、02-11地块(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31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13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地〔2023〕20号

  • 成文日期:

    2023-05-31

  • 发布日期:

    2023-05-31

上海宝莲开心农场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525285222 《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沪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3)1号)等有关资料收悉。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准予核发崇明区长兴镇创建村开心农场02-01、02-09、02-10、02-11地块(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崇地(2023)EA310230202300471 ),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按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凭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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