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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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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8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关于崇明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行动方案(2023-2025)(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3年2月16日,我局组织召开《关于崇明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行动方案(2023-2025)》初稿编制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城桥镇和竖新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8人。会上,参会人员就行动方案的工作路径、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共提出意见5条。
2023年3月20日,我局组织就《关于崇明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行动方案(2023-2025)》初稿第一次书面征询各部门意见,共征询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等26个部门和全区18个乡镇的意见。各部门就初步方案中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任务清单等内容进行意见反馈,共提出意见21条。
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19日,《关于崇明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行动方案(2023-2025)(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阶段,页面浏览量共计201次,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2023年4月10日,我局组织就《关于崇明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行动方案(2023-2025)》调整稿第二次书面征询各部门意见,共征询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等26个部门意见。各部门重点就调整稿的任务清单中建设标准、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规模等内容进行意见反馈,共提出意见12条。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重点任务方面
主要意见:1、区交通委建议结合崇明实际,取消“引领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中关于有序推进社区微循环公交系统建设的表述。2、区民政局建议“整体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中日间照料中心、长者照护之家调整为家门口养老服务站。
采纳情况:已采纳,均已按意见调整。
(二)关于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主要意见:1、建议区发展改革委的职责修改为负责牵头指导各乡镇年度行动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将相关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项目有序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推进项目立项审批工作。2、建议区民政局的职责修改为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群众服务需求的排摸统计,负责指导乡镇民政条线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
采纳情况:已采纳,均已按意见调整。
(三)关于任务清单方面
主要意见:1、区经委建议室内菜场的服务半径调整为不宜大于800米。2、团区委建议乡创中心的服务半径调整为每个乡镇设置一处。3、区妇联建议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中删除课后托管内容。4、区卫生健康委建议取消核酸检测的内容。5、区民政建议取消工疗、康体服务中心的内容,区级层面无此类项目。
采纳情况:已采纳,均已按意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