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11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延〔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石岛南路新建工程”《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 20230420260997)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0〕17 号 ) 核 发 《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土 地 意 见 书 》 ( 沪 崇 书(2020)BA310230202000449)。现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延续《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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