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石岛南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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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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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延〔2023〕1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0

  • 发布日期:

    2023-04-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石岛南路新建工程”《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 20230420260997)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0〕17 号 ) 核 发 《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土 地 意 见 书 》 ( 沪 崇 书(2020)BA310230202000449)。现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延续《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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