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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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120230008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建变〔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3-31

  • 发布日期:

    2023-03-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328281297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建〔2022〕40 号)核发(沪崇建(2022)FA31023020220098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进出水仪表间布置不合理,你(单位)申请对总平图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进水仪表屋位置调整至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西侧。


2、出水仪表屋位置调整至消毒池、出水泵房西侧。具体以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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