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08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建变〔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发布日期:
2023-03-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328281297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建〔2022〕40 号)核发(沪崇建(2022)FA31023020220098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进出水仪表间布置不合理,你(单位)申请对总平图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进水仪表屋位置调整至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西侧。
2、出水仪表屋位置调整至消毒池、出水泵房西侧。具体以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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