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陈家镇滨江生态国际社区商品住宅一期,二期A,B,C区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30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04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设〔2023〕1号

  • 成文日期:

    2023-01-20

  • 发布日期:

    2023-01-30


上海揽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118276366 《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 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 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 陈家镇滨江生态国际社区商品住宅一期,二期 A,B,C 区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设(2023)CA310230202300016),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陈家镇滨江生态国际社区商品住宅一期,二期 A,B,C区。


二 、 建 设 项 目 代 码 : 31015166436633920231D3101001 31015166436633920231D3101002 31015166436633920231D3101003 31015166436633920231D3101004


三、建设用地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揽海路与二线大堤交汇点,南至大堤内转河,西至滨江国际生态社区三期,北至揽海路。


四、用地规划性质:一期:居住用地;二期 A:居住、商业用地;二期 B:居住用地;二期 C:居住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一期:住宅建筑;二期 A:住宅、商业用地;二期 B:住宅建筑;二期 C:住宅建筑。


六、建设用地面积:一期:333333.5 平方米;二期 A:33333.0 平方米;二期 B:150002.0 平方米;二期 C:149999.0 平方米。


七、建设规模: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八、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该项目具体设计条件以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为准。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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