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崇明区陈家镇CMS15-0305单元13-09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20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02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土〔2023〕2号

  • 成文日期:

    2023-01-09

  • 发布日期:

    2023-01-20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崇明区陈家镇 CMS15-0305 单元 13-09 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崇明区陈家镇,四至范围东至雨燕河, 南至雪雁路,西至石竹路,北至铁塔河,土地面积 45680.7 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以沪规划资源施〔2021〕396 号批复,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另查, 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2〕144 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并经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2〕21 号核定的规划土地意见书决定。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45680.7 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

请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