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01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设〔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12-19
发布日期:
2022-12-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1214249839《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为核准制。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定上海崇明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设(2022)CA310230202200025),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崇明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至中双港站)。
二、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庙镇500千伏崇明站至220千伏中双港站。
三、建设规模:2回路220kV电力架空线,长度约13.6公里。四、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市政管线-电力。
2、建设工程路径及管位:沿陈海公路北侧,西至500千伏崇明站,东至220千伏中双港站。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