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征收储备崇明区城桥镇CMC1-0202单元07-08F地块土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16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300020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2〕33号

  • 成文日期:

    2022-12-05

  • 发布日期:

    2022-12-16

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你单位填报的 20221125270500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 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2〕283 号) 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 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征收储备崇明区城 桥镇 CMC1-0202 单元 07-08F 地块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崇书(2022)BA310230202201412),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 、建设项目名称: 征收储备崇明区城桥镇 CMC1-0202 单元07-08F 地块土地。

2、项目代码:310151MA1HHXWC920221A3101007。

3、项目建设依据:《崇明工业园区—2CMC1-020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沪府规划〔2013〕75 号)。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嵊山路,南至规划崇明大道,西至上海创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至上海润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12700.0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15290.0 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 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 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本项目为土地储备,具体规划条件待地块实施阶段另行核定。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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