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CMSA0004、CMSA0005单元60-08号地块项目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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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120220014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咨〔2022〕3号

  • 成文日期:

    2022-11-30

  • 发布日期:

    2022-11-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112927083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2)Da31023020220008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CMSA0004、CMSA0005单元60-08号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环瀛路,南至东滩大道, 西至碧庭河,北至碧庭河。

四、规划用地性质:科研设计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41356.9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70652.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652.9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49627.44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2。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5.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米。

十一、出入口:在环瀛路设置1处机动车出入口,在东滩大道设置1处消防、人行出入口。

十二、停车位:497个(折算当量)。十三、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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