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城桥镇CMC1-0104单元0516B-02地块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18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142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咨〔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11-08

  • 发布日期:

    2022-11-18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110826916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2)Da31023020220007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城桥镇CMC1-0104单元0516B-02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明伦路,南至明伦路, 西至绿海路,北至翠竹路内。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33229.90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53210.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610.7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00.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36552.89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1。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0.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米。

十一、出入口: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十二、停车位: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十三、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