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13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11-07
发布日期:
2022-11-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1101268736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2)DA310230202200881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官山路东泵站(崇明新城3#初期雨水调
蓄)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三沙洪路,南至老南引横河,西至03-03A-03A地块公共绿地,北至03-03A-03A地块公共绿地。
四、规划用地性质: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3466.2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687.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87.91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687.91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2。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20.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米。
十一、出入口:在三沙洪路上开设2处机动车出入口。
十二、停车位:4个。
十三、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
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
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
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