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13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设延〔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10-18
发布日期:
2022-10-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上海崇明燃机电厂扩建工程(检修中心楼)《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20221018267786)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设〔2021〕10 号)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沪崇设(2021)CA310230202100454)。现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延续《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