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规划五路配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30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12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2〕28号

  • 成文日期:

    2022-09-29

  • 发布日期:

    2022-09-30

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20926266576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2270 号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规划五路配套绿化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崇书(2022)BA310230202201123),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规划五路配套绿化。

2、项目代码:31015177432354020221A3101007。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 CMS15-0308 单元(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BC 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碧桂园地块,南至揽海路北河配套绿化,西至滨江规划五路,北至滨江规划一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6761.6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0.0 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绿地工程。

2、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标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并应符合相关规范。

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6上述划条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术规(土使用 建筑管理的有要求。

三、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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