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崇明区城桥镇CMC1-0104单元0516B-02地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30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11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2〕25号

  • 成文日期:

    2022-09-23

  • 发布日期:

    2022-09-30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 20220921266266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 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2266 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 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同意核发崇明区城桥镇CMC1-0104 单元 0516B-02 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崇(2022)BA310230202201058,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城桥镇 CMC1-0104 单元 0516B-02 地块。

2、项目代码:31015142519547220221A3101002。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 CMC1-0104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0516 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2199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明伦路,南至明伦路,西至绿海路,北至翠竹路。

5、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办公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33229.9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本项目为土地储备,具体规划条件待地块实施阶段另行核定。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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