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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10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2〕13号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8-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陈海油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82526451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2)DA31023020220058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陈海油品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崇明5#加油站新建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堡镇,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鱼塘, 北至陈海公路绿地范围内。
四、规划用地性质: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401.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542.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2.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542.25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23。
九、绿地率:30.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7.55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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