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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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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按照《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函[2022]916号),自然资源部经商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登记范围
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行政区划内。
二、 登记单元预划
以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 工作的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
四、 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及行使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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