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07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20601259314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2〕58 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 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新建威远路南侧绿化 带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编 号 : 沪 崇 书(2022)BA310230202200453),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威远路南侧绿化带。
2、项目代码:310151MA1HHXWC920221A3101004。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 CMC1010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02A 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沪府规划〔2020〕155 号)。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鼓浪屿路,南至规划居住用地,西至东引路,北至威远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9720.0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公共绿地。
2、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三、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