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崇明区陈家镇CMSA0009单元02-07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2-28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06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土〔2022〕14号

  • 成文日期:

    2022-02-25

  • 发布日期:

    2022-02-28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崇明区陈家镇CMSA0009单元02-07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崇明区陈家镇四至范围东至中滨路,南至江韵路,西至涨水洪防护绿地,北至白港河土地面积338021.1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以沪规划资源施〔2021〕396号批复,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另查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崇发改〔2021〕326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并经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1〕31号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经核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338021.1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待完成该储备地块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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