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崇明区陈家镇CMS15-0302、CMS15-0303单元03-02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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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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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120220005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土〔2022〕11号

  • 成文日期:

    2022-02-16

  • 发布日期:

    2022-02-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崇明区陈家镇CMS15-0302、CMS15-0303单元03-02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崇明区陈家镇四至范围东至贝云路、繁郁路,南至繁郁路、桃育路,西至桃育路、翠庄路,北至翠庄路、贝云路,土地面积57371.4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以沪规土资地〔2018〕178号批复,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另查,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崇发改〔2019〕367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并经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沪崇规划资源许选〔2019〕51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定,并以沪崇规划资源〔2021〕15延期选址意见书。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57371.4平方米土地交由实施土地储备。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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