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崇明区长兴镇前卫农场开心农场02-05、02-06、02-07、02-08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28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060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土〔2022〕4号

  • 成文日期:

    2022-01-24

  • 发布日期:

    2022-01-28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为崇明区长兴镇前卫农场开心农场02-05、02-06、02-07、02-08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崇明区长兴镇四至范围东至G40公路,南至潘园公路,西至凤凰公路,北至光凤路,土地面积11526.5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以沪规划资源施〔2020〕489 号批复,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另查,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崇发改〔2021〕145 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并经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1〕13号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11526.5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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