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享农蔬菜(分拣包装)基地建设项目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01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1-04

  • 发布日期:

    2022-01-14

上海享农果蔬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填报的20211224254375号《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意(2022)BG310230202200001),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享农蔬菜(分拣包装)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向化镇,向化公路1800号。

    三、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 3943.5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规划用地性质:设施农业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作物种植设施。 

    六、建设规模: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七、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容积率: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2、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根据核定的建设方案,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八、用地预审意见:

1、该项目建设用地以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方式供地,初步确定涉及现状建设用地 0平方米,农用地 3281.9 平方米(其中耕地 3276.8 平方米),未利用地 661.6 平方米。符合供地政策。

2、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资金必须切实可行,做好农转用报审,并按照“占优补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切实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九、其他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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