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01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1-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宣宝果蔬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填报的 20220106254968 号《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意(2022)BG310230202200005),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宣宝果蔬专业合作社仓储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中兴镇爱国村4队。
三、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881.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规划用地性质:设施农业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作物种植设施。
六、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81.0 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规证为准。
七、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容积率: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规证为准。
2、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规证为准。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八、用地预审意见:
该项目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备案方式供地,初步确定涉及现状建设用地0平方米,农用地 1881.0 平方米(其中耕地 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 平方米。符合供地政策。
九、其他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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