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01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12-27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122225420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1)DA310230202101239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崇明陈家镇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一期(北入口、西入口)项目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其中北入口地块:东至农田,南至距北边界约135米,西至距东边界约130米,北至东滩大道;西入口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距东边界约74米,北至距南边界约64米。
四、规划用地性质:北入口地块为广场用地,西入口地块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2724.9平方米,其中北入口地块:18067.7平方米,西入口地块:4657.2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382.78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其中北入口地块:922.43平方米;西入口地块:460.35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382.78平方米,其中北入口地块:922.43平方米;西入口地块:460.35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上限:0.06 。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56.4% 。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两地块均不高于10.0米。
十一、出入口:北入口地块:沿东滩大道开设两处人行出入口;西入口地块:在基地北侧开设两处车行出入口。
十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退界: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建筑色彩及材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地区风貌要求:需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风貌管控要求,体现“中国元素、江南韵味、海岛特色”。
8、建筑立面形式、屋顶形式:符合功能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7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