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崇明区风清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17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20001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1〕30号

  • 成文日期:

    2021-12-06

  • 发布日期:

    2021-12-17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你单位填报的2021120125305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1)DA310230202101119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风清幼儿园新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城桥镇。东至风清路,南至CMC10303单元10A-01A地块,西至CMC10303单元10A-01A地块,北至乔松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幼托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8746.3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970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088.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15.21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8088.49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92。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5.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5.0米。

    十一、出入口:乔松路开设1处机动车出入口,风清路开设1处人行出入口、1处消防出入口。

    十二、停车位:21个。

    十三、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色彩及材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控制。

6、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要求控制。

7、地区风貌要求:需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风貌管控要求,体现“中国元素、江南韵味、海岛特色”。

8、建筑立面形式、屋顶形式:符合功能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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