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30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16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1〕29号

  • 成文日期:

    2021-11-30

  • 发布日期:

    2021-11-30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你单位填报的2021112625282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1)DA31023020210110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新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规划环河,南至规划环河,西至雨燕河绿带,北至云叶湖及朱雀河绿带。

    四、规划用地性质:高级中学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66805.5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8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970.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29.24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33724.93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51。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5%。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米。

    十一、出入口:在雪雁路、郁金香路各设置1处机动车出入口。

    十二、停车位:自然车位数95个。

    十三、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退界: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建筑色彩及材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地区风貌要求:需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风貌管控要求,体现“中国元素、江南韵味、海岛特色”。

8、建筑立面形式、屋顶形式:符合功能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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