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15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11-02
发布日期:
2021-11-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东禾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填报的20211025250796号《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意(2021)BG310230202100155),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东禾九谷稻米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农业用地
二、建设项目位置: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新征村。东至三中路,北至北转河,南至九谷川南河,西至新征15号河。
三、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设施农业用地项目总面积:726594.3平方米,拟建设施用地面积:6391.6平方米。
四、规划用地性质:设施农业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作物种植设施工程。
六、建设规模:拟建设施计容建筑面积约:5939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七、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容积率: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2、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依据核定的建设方案,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八、用地预审意见
该项目建设用地以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方式供地,初步确定涉及现状建设用地0平方米,农用地6391.6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九、其他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