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东禾九谷稻米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农业用地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19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15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1〕3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2

  • 发布日期:

    2021-11-19

上海东禾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填报的20211025250796号《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意(2021)BG310230202100155),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东禾九谷稻米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农业用地

    二、建设项目位置: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新征村。东至三中路,北至北转河,南至九谷川南河,西至新征15号河。

    三、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设施农业用地项目总面积:726594.3平方米,拟建设施用地面积:6391.6平方米。

    四、规划用地性质:设施农业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作物种植设施工程。 

    六、建设规模:拟建设施计容建筑面积约:5939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七、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容积率: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2、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依据核定的建设方案,具体以后续审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八、用地预审意见

该项目建设用地以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方式供地,初步确定涉及现状建设用地0平方米,农用地6391.6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九、其他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