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陈家镇CMSA0004,CMSA0005单元67-01地块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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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120210016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咨〔2021〕4号

  • 成文日期:

    2021-11-16

  • 发布日期:

    2021-11-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

你单位填报的2021111225200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1)Da31023020210005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陈家镇 CMSA0004,CMSA0005单元 67-01 地块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67-03绿地,南至67-03绿地,西至瀛湖路,北至富创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科研设计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5231.6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518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88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984.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36882.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上限:1.46。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0% 。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米 。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退界: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瀛湖路与富创路各开设一处机动车出入口。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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