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12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咨〔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10-21
发布日期:
2021-10-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1102125068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1)Da31023020210005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陈家镇CMS15-0308单元 01-03(滨江11号)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滨江10号地块,西至中滨路,南至揽海路,北至瀛东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33766.9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470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4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8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07013.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上限:0.8 。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项目建设内容:医疗设施(包括疗养床位不少于100张,康复医院床位不少于200张,护理床位不少于420张),康复护理(床位不少于740张)。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