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05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09-26
发布日期:
2021-09-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东颐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92424945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1)DA31023020210087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东颐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实东颐疗养院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崇旺路,南至东滩大道,西至绿化带,北至绿化带。
四、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77966.4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64351.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782.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68.58平方米(其中包含保留地上建筑面积8791.34平方米,保留地下建筑面积7068.64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38983.2平方米(其中保留计容建筑面积8657.26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上限:0.5。
九、绿地率:不低于35.01%。
十、新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若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控制。
5、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要求控制。
6、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基地东侧崇旺路开设一处机动车出入口及一处污物出入口,基地南侧东滩大道开设一处机动车出入口。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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