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03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地〔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8-19
发布日期:
2021-08-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东颐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816247438《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沪崇规土(2012)出让合同第19号)等有关资料收悉。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准予核发上实东颐疗养院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崇地(2021)EA310230202100571),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按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凭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