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崇明区陈家镇郊野公园乡村单元经二路一期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31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02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变〔2021〕1号

  • 成文日期:

    2021-08-19

  • 发布日期:

    2021-08-31

上海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816150631《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1〕4号文核定(沪崇书(2021)BA310230202100117)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编号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调整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编号,由2120529244474639变更为2120532178474957。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1340.9平方米,农用地3675.1平方米(其中耕地1995.4平方米),未利用地171.9平方米。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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