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崇明静南(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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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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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120210002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1〕21号

  • 成文日期:

    2021-08-05

  • 发布日期:

    2021-08-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72224612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发改能源【2021】106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上海崇明静南(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崇书(2021)BA310230202100799),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崇明静南(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4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308号

3、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港西镇。东至沟渠,南至草港公路,西农用地,北至农用地

4、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399.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以后续审定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0平方米,农用地2399.4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供电设施

2、建筑容积率: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3、地下建筑规模: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4、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超过14.0米

5、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周边现状道路设置。

6、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7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8、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项目应做好与周边现状管线的邻避关系,满足相关部门要求

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我局征询了相关管理部门关于上海崇明静南(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现一并告知如下:

(一)单独审批部门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内部协作部门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崇明分区交警支队。

各相关部门具体意见附后,请按其意见及管理要求落实。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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