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崇明区镇海寺重建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31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022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1〕22号

  • 成文日期:

    2021-08-12

  • 发布日期:

    2021-08-31

上海市崇明区佛教协会

    你单位填报的2021072724633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投便【201648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崇明区镇海寺重建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崇书(2021)BA310230202100832),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镇海寺重建项目

2、项目建设依据:崇明县竖新镇镇海寺专项规划沪府规【2016115号

3、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竖新镇仙桥村。东至张涨港路,南至仙桥中路,西至泯沟,北至河道

4、规划用地性质: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5724.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上限为6869.64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5724.7平方米,农用地0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建筑容积率:1.2

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6、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超过18米,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做好具体论证

7、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8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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